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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评优】医学院关于本科生做好2014-2015学年思想品德评价和综合能力评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09月21日 11:26 来源: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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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本科10、11、12、13级辅导员、班主任和同学:
兹定于从即日起至9月25日开展医学院本科生2014-2015年的思想品德评价和综合能力评价工作。思想品德评价和综合能力评价是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参加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的基础。因此,请各年级的辅导员和同学认真对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价工作并上报学院。
根据《浙江大学医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评奖评优实施细则》(附件一,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思想品德评价和综合能力评价通过结合定量的“记实”考核和定性的“评议”考核,对学生学年的思想品德表现和综合能力表现进行评价。
一、评价方式
1、“记实”考核
“记实”包括“申报认证”、“宿舍记实”和“违纪行为”。
(1)“申报认证”
“申报认证”是指学生参照《实施细则》中的申报、认证标准,填写《医学院记实申报认证表》(附件二),向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申报个人在学习、生活与工作中符合申报条件的行为及表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和学院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按规定进行审核和确认。
学生的社会工作评价认定分为院内社会工作认定和院外社会工作认定两部分。院内社会工作包括校学生会在学院团委、学生会、院设各社团、学院助理、年级团总支、班级(团支部)等部门或组织承担的工作;院外社会工作包括学生在学院外其他组织承担的工作。其中院内社会工作评价由相关部门或负责人进行考核,个人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院外社会工作评价需要学生填写《医学院本科生院外社会工作考核证明表》(附件三)作为证明材料。
(2)“宿舍记实”和“违纪行为”由各年级辅导员掌握并根据《实施细则》处理。
2、“评议”考核
“评议”考核包括“个人自评”和“教师和同学评议”。
“个人自评”是指学生在学年小结表上所作的年度小结。
“教师和同学评议”是指班主任、辅导员和全班同学根据《实施细则》中的“同学互评、师评标准”对班级内每个同学进行评议。
二、具体时间安排

时间

 
项目
负责人
9月23日24:00前
“记实”个人申报、社会工作认证、班级汇总初审、“教师和同学评议”
班长、班主任、辅导员
9月25日24:00前
班级“记实”个人申报和“教师和同学评议”汇总后,填写《班级综素测评汇总》(附件四)发至年级辅导员
班长、辅导员
9月26日-9月27日
公示2014-2015年的思想品德评价和综合能力评价结果。
贾红蕾

 

三、注意事项
1、 本次评价考察的是学生2014-2015年的表现;
2、 评价规范和流程以《实施细则》为准;
3、 本次评价涉及每位同学的切身利益,请大家积极配合;
4、 如有不明,请联系各年级辅导员。
医学院团委、学工办
        201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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