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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春节慰问及回乡路费补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年12月30日 11:15 来源: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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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相关资助政策,于近期开展对本科生的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
2、品行端正,学习努力,在校期间表现良好;
3、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过学校的行政或纪律处分;
4、民族班学生春节慰问及回乡路费补助办法详见附件。
二、名额和比例:
学院(系)、学园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总金额按在校生人数的10%,每人300元确定(民族班学生春节慰问及回乡路费补助金额按民族班学生春节慰问及回乡路费补助办法执行)。各学院(系)、学园在不超过补助总金额(不包括民族班学生春节慰问及回乡路费补助)的基础上可自行确定享受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的困难生人数和金额。
三、工作程序:
1、学院(系)、学园按实际情况,制定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工作的实施细则,发布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工作的通知,并通知家庭经济困难生进行申请;
2、学生于2013年1月3日向学院(系)、学园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大学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申请表》;电子版发送到houbaiqian@163.com
3、学院(系)、学园审核,确定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的学生名单和金额,并在各自学院(系)、学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日
4、学院(系)、学园于201416日前填写《2013-2014学年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名单汇总表》(附件),加盖公章后报学工部学生资助办公室(紫金港校区小剧场B206)备案同时将电子版汇总表发至电子邮箱zzbgs@zju.edu.cn
5、学工部汇总审核,确定2013-2014学年春节慰问及回乡路费补助名单后核转学校计财处统一打卡发放补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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