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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评优】关于2012-201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年10月08日 19:28 来源: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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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09、10和11级同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13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及预算的通知》(教财司预函〔2013108号),《浙江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暂行办法》(浙大发本〔2008115)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2-2013学年浙江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5.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三、评选和奖励办法:

1. 教育部下达我校2012-2013学年国家奖学金名额为314名,医学院共有19个名额。其中09级6人,10级7人,11级6人。

2.国家奖学金实行年级推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具体由各年级负责组织评审。

3.根据教育部下达给的名额,我校2012-2013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从本学年预评的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学业一等奖学金+德育成绩优秀)中产生。学业优秀一等奖学金的比例,在原来3%的基础上,根据当学年教育部下达的国家奖学金名额相应增加。国家奖学金与竺可桢奖学金、外设奖学金、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等荣誉兼得,但奖金不兼得。

1)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需填写《浙江大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向所在年级的辅导员申请。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2)经年级评选后,各年级候选人于1010前报送材料,要以电子文本和书面文本两种形式,书面材料一式2份(正反打印)交到医综419,电子文本发到邮箱地址:houbaiqian@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学号+姓名 国家奖学金材料

3)学校将评审各年级候选人,并将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相关部门。

 

 

 医学院

201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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