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2014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老生注册的通知(更新)

发布日期:2013年09月05日 来源:医学院 阅读量:1965

1、研究生老生注册时间为2013年9月6日。

   注册地点:紫金港校区综合楼405室(8:30-16:30);
                      华家池校区东大楼112室(8:30-20:00)。
2、注册须知:
⑴研究生老生应当本人持研究生证按时注册,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校的,要事先请假,批准后方为有效,到校后再予补注册。请假研究生补注册时间为9月22日
⑵在学制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学业的研究生,均要按《浙江大学关于研究生延长修学年限的补充规定》(浙大发研〔2006〕115号),办妥延期手续,并及时注册。
⑶定向生和委培生课程学习已结束、导师同意其回工作单位做科研和论文工作的,应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到学院(系)注册。
需交培养费的研究生,应在注册日前交足培养费,否则不予注册。(详见附件:《2013年研究生缴费办法》)
住学生公寓的研究生老生,应在注册日前办妥缴纳住宿费手续,否则不予注册。具体交费办法按宿管中心的有关规定办理。
请在校老生(包括已延期的非在职研究生),在学校指定的中国银行卡中,按照基本医疗保险与平安综合保险的费用,存入相应金额,学校将进行扣款,为学生办理保险,金额不足无法扣款的,视为放弃保险,责任自负。
3、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注册超过2周的,或请假期满逾期2周以上不到校的,或学制期满未办妥延期超过2周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特别提醒:凡是没有及时注册的研究生,其评奖、岗位助学金发放等将受影响,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学年不注册,意味着将自动取消学籍,并无法恢复。
 
医学部华家池学生管理中心
201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