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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2011-2012学年本科生外设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年10月12日 9:55 来源: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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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次数:4783

各位同学:

    根据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以及学校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将外设奖学金的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定相关文件规定,外设奖学金在获得校设奖学金同学中评选产生,因此原则上只有在2011-2012学年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预评名单之内的同学具备外设奖学金的申请资格。

二、评选办法

    具备申请资格的同学向学院申请,由学院评奖委员会讨论,最终确定各外设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三、申请要求

    具备申请条件的同学请在10月16日中午12填写《浙江大学外设奖学金申请表》(除平安励志奖学金)(表格请在网站【表格下载】栏下载),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页打印交至各辅导员办公室;电子版申请表发送至各辅导员邮箱。电子邮件标题以及申请表均命名为“班级+姓名+xx外设学金申请”。逾期视作放弃。过期申请无效。 

 

李智巧 2007级辅导员 综合楼419 lizhiqiao@zju.edu.cn
王黎芳 2008级辅导员 华家池茶学楼112 pennyfang@zju.edu.cn
韩永亮 2009级辅导员 综合楼417 hanyl@zju.edu.cn
陈超 2010级辅导员 综合楼417 chch5500@zju.edu.cn
   

四、外设奖学金名额分布

    

奖学金名(金额) 学生基数 南都一等奖学金 岑可法一等奖学金 恒逸奖学金 心平奖学金 宝钢奖学金 南都二等奖学金 南都三等奖学金 葛克全奖学金 南都创新奖学金 光华奖学金 平安励志三等奖学金
金额   10000 10000 10000 6000 5000 5000 2500 2500 1500 1000 1000
医学院名额   2 1 1 7 1 2 10 10 1 8 1
07级 188 各年级推荐,上报学部评审。学生统一填写浙江大学外设奖学金申请表,先不填奖项名称。 2+1   1 2+1 2   2+1  
08级 221 1+1 1 1 2+1 2   2+1 1
09级 296 2+1     3+2 3 1 2+1  
10级 298 2+1     3+2 3   2+1  
共计推荐人数 1003   11   2 16 10 1 12 1

备注:有+的为差额评选                            
医学部分配及评审原则:                            
(1)奖金10000元的奖项:评审办法,不分年级由学生自由申报,学部评审委员会统一评审。        
评审要求:在符合学校对该奖项规定要求外,学部优先考虑综合素质特别优秀,或在学校或学部重大活动中表现特别突出,或在志愿服务和社会工作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
(2)其他外设奖项按照年级人数比例和金额分配综合考虑给出各年级推荐人数,最后结果由学部评审委员会评审。    
学校分配原则:                            
(1)奖学金协议中明确规定分配方式的奖学金,按照协议规定分配;    
(2)对于协议中只规定了分配范围但未明确规定名额分配方式的奖学金,或只规定了名额未规定分配范围的奖学金,采取奖学金金额均衡,适当向设奖少的学院(系)、学园倾斜的原则;  
(3)一些不设名额、由校外机构评选的奖学金,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奖学金,按照设奖单位要求进行评选。    

 

五、各外设奖学金评选要求

1.南都奖学金

申请条件:

1、综合测评成绩优秀;

2、体育达标;

3、创新奖授予在某一学科或领域取得显著成绩的本科学生,参照校“研究与创新奖学金”细则;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递交材料:

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申请创新奖须提交相关研究成果证明材料)。

 

2.岑可法奖学金

申请条件:

符合学校外设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

递交材料:

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

 

3.恒逸奖学金

申请条件:

1、学习成绩优异,在本专业年级名列前茅(前10%);

2、至少一次获学校颁发的“优秀学生(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3、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可提供如下相应材料:研究报告、实习报告、发表的论文、各种获奖证明等);

递交材料:

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

 

4.心平奖学金

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年德育考评排名列专业年级前50%

2、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学年学业成绩综合排名专业年级前20%

3、本奖学金者不能兼得学校其他外设奖学金。

递交材料:

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

 

5.葛克全奖学金

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为人诚实,品行端正,综合测评成绩优秀,体育达标;

2、成绩优秀或学术成果突出,在本专业学生中名列前茅;

3、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考虑。

递交材料:

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

 

6.光华奖学金

申请条件:

1、表现优秀,前一年综合评估排名为本专业前30%以内,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2、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同学优先;

32个及以上名额的学院要求少数名族学生至少一名。

递交材料:

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

 

7.平安励志奖学金

申请条件:

1、在评奖年度无必修课、限制性选修课重修,必修课平均学分积点成绩在班内排名前30%以内,并在该年度内获两次乙等或以上校奖学金;

2、取得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或英语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0%。涉外专业、一等奖申报者,英语水平须达到班级排名前10%

3、在评奖年度,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党员”、“优秀团干”等荣誉称号(至少获得以上一种荣誉);

4、在评奖年度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未有学校通报批评(含贷款欠息通报)和纪律处分记录;

5、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公开发行的杂志、报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调研报告或出版专著(含参编)的学生以及在其它方面有突出特长的学生优先。

6、申请者需在评奖年度内,完成至少40小时的志愿者服务或社区、社团服务,并提供相应证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志愿服务活动完成多的同学。

递交材料:

1、中国平安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2、中国平安励志奖学金申请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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