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系所、临床医学院:
经研究生个人申请,各系所、临床医学院推荐,医学院奖学金评奖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1日-2025年11月25日。
如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于公示期发邮件至zdyxyxgb@163.com,逾期或匿名不予受理。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示已结束。
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