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24年国家、省、学校、学院四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已进入结题验收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要求
1.要求项目组全体成员参与结题验收各个环节,对于无故不参与结题验收的学生按学校管理办法及学院(系)过程管理实施细则处理。
2.验收材料包括项目结题报告,成果材料(论文、著作、参赛获奖、专利等)以及相关支撑材料。
3.结题验收成绩评定按优秀(优秀比例不超过30%)、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级记载,进入末位审核的项目成绩记为待定,严格控制项目验收质量。
二、验收进程安排
1.5月9日前,项目团队学生负责人上传结题材料,登录浙江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学科竞赛管理系统(http://kyjs.zju.edu.cn/preview)(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先上传成果材料后,再上传结题报告。国家级、校级和院级SRTP项目请上传《浙江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省创项目请上传《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2),后续需上交纸质材料。
2.5月14日前,指导导师登录管理系统审批项目结题报告(操作指南见附件3)。
3.学院组织结题验收答辩,预计5月17日下午,答辩事宜另行通知。
三、末位审核
今年科研训练项目末位审核制具体实施如下:
1.对结题验收评审成绩排在末位的项目进行二次评审,末位项目数量原则上为立项项目总数的5%,约6项目。
2.进入末位审核的项目,根据立项任务书的要求和结题答辩专家意见进行完善和改进,由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二次评审,评审结果分为:同意结题、不同意结题。
四、其他
2023年暂缓结题的延期项目与本次结题验收同步进行,不再延期。
联系人:孙老师,电话88981388,邮箱:sallysunyi@163.com。
附件2: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省创).doc
附件3:浙江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系统申报指南、项目管理操作手册.docx
附件4. 《浙江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办法》浙大本发〔2021〕 16 号.pdf
医学院本科生教育办公室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