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所、临床医学院、八年制,各研究生:
经研究生个人自主申请,各系所、临床医学院、八年制推荐,医学院奖惩委员会评审,以下学生通过院级初选,公示结束后,将推荐至学校。公示期为11月28日-11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发邮件至zdyxyxgb@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已结束
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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