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资助工作】关于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金色年华助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3-11-15浏览:18

各系所、临床医学院,各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金色年华助学基金”管理办法》,决定开展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浙江大学金色年华助学基金续助及新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金色年华助学基金项目聚焦资助育人,倡导发展型资助理念,以“资助、资志、资智”为宗旨,用爱与坚持,关心与包容,把资助工作切切实实做成一项育人工作,培育学生的乐于助人与回报社会的精神,鼓励和引导众多品学兼优的学生继续求学、奋发成才。

资助对象为经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标准为10,000//年,资助方式为连续资助。

二、申请条件

1.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全日制非在职);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3.热爱集体、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热心助人、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

4.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5.孤儿、单亲家庭子女、残疾研究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家庭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可申请:

1)超出正常学制者;

220243月学制到期者;

3)上一学年缺勤累计2周以上者;

4)上一学年课程成绩有不合格或补考、重考者。

7. 受助期间,受助学生不可兼得学校其他外设资助;

8. 受助期间,受助学生若有违反校规、退学等不符合受助标准的情况发生,则终止其受助资格。

三、申请流程及要求

1.申请继续资助流程

获评2022-2023学年金色年华助学基金的研究生(20243月学制未到期者且符合资助要求)拟获金色年华助学基金继续资助(名单见附件1。上述14名未毕业研究生根据其现实表现和个人小结情况可申请继续资助。

申请继续资助者本人向所在系所、临床医学院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浙江大学研究生助学金学年小结》(附件2,填写示例详见附件3)、上一学年成绩单(电子版为扫描件,如2022-2023学年无课程可不提供)及感谢信(附件4),各单位汇总并填写《【单位】研究生金色年华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5)后上交至医学院学工办。

2. 新申请流程

今年医学院可推荐新的金色年华助学基金8学生本人向所在系所、临床医学院、八年制负责老师提出申请,如实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金色年华助学金申请表》(附件6,填写示例详见附件7),与其他相关申请材料一起交至所在单位。

各系所、临床医学院、八年制组织初评,推荐不超过1确定推荐人选后递交【单位】研究生金色年华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5)及被推荐人的申请材料至医学院学工办。

学工办将对各单位推荐学生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名单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并上报学校研工部,由研工部确定最终名单。

3. 材料上交要求均需电子+纸质

类别

需交材料

备注

续助

1.浙江大学研究生助学金学年小结(附件2,填写示例详见附件3);

2.成绩单(电子版为扫描件,2022-2023学年无课程可不提供);

3.感谢信(附件4);

4.【单位】研究生金色年华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5)。

 

新申

1.浙江大学研究生金色年华助学金申请表(附件6,填写示例详见附件7);

2.成绩单(如2022-2023学年无课程可不提供);

3.【单位】研究生金色年华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5)。

申请/汇总表中申请理由请详细填写

以上材料电子版112112:00发送至邮箱zdyxyxgb@163.com,邮件以“【单位名称】金色年华助学金材料”命名,逾期视为不做推荐纸质版加盖公章后请于112217:00交至紫金港校区医学院综合楼201室刘亚勤老师处

四、结对帮扶

受助学生需将所获资助中的3000/年用于连续优先结对帮扶余杭区、临平区和自己所在家乡需要资助的3位初中或高中学生(以下统称“帮扶对象”),资助标准为1000//年,并在受助期间,积极响应帮扶对象需求,提供学业等方面的帮助,具体要求如下:

1.受助学生可开具对接函(附件8),确定帮扶对象后需在20243(具体时间待通知)前提交《浙江大学金色年华助学金结对帮扶表》(其中续助学生若未替换结对帮扶对象则无需再次提交,附件9)、资助资金划拨证明(如现金收据、银行流水、支付宝或微信的转账电子回单等)、帮扶对象在校证明(如学生证复印件或由所在学校出具在校证明);

2.帮扶对象学生需每学年向受助学生提交年度总结表(附件10),此表将作为每年续助资格参考内容;

3.  受助学生所在单位负责指导学生合理设计结对帮扶方案,并指导规范、有序、有效执行。

五、注意事项

1.推荐工作中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摸清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认真细致地做好推荐评定工作。防止不正之风和弄虚作假行为,真正发挥助学金的功能。

2.关注学生已获资助的情况,综合考虑资助额的总体平衡。

3.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学生。

4学生若不清楚个人基本信息填写格式,可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s://yjsy.zju.edu.cn/xj/xjgl/zxsgl,在系统“我的学籍”板块查询。



附件1:2023-2024学年金色年华助学金拟继续发放名单.xlsx

附件2:浙江大学研究生助学金学年小结.doc

附件3:浙江大学研究生年度小结表填写示例.doc

附件4:感谢信.docx

附件5:【单位】研究生金色年华助学金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6:浙江大学研究生金色年华助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7:浙江大学研究生金色年华助学金申请表填写示例.docx

附件8: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金色年华助学基金对接函.docx

附件9:浙江大学金色年华助学金结对帮扶表.docx

附件10:浙江大学金色年华助学金结对帮扶学生年度总结表.docx



   

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