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8.12.11 · 医学院

各系,各办,各附属医院,各临床医学院:

根据《浙江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浙大发人〔2006〕61号)、《浙江大学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细则》(浙大发人〔2015〕37)等文件精神,及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关于开展2018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医学院于2018年12月12日-2019年1月8日开展2018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校事业编制在岗教职工、学科博士后、各单位自筹经费聘用的劳务派遣人员,及各附属医院教职工。其中:

1.公派出国(境)六个月以上的出国人员,年度考核中对教学、科研业绩可不作要求。

2.2018年7月1日及之后进校的人员填写年度工作总结,提交年度考核表,不定年度考核等级,师德考核要确定等级。

请病假六个月及以上者、校内离岗退养人员、校发生活费人员、人才中心待聘人员等不参加考核。

现职中层领导干部、学校选派赴校外全职挂职(2018年全年挂职时间满6个月以上)干部的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专职辅导员的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由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小组负责。

二、考核内容

1.考核包括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内容包括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学术规范、为人师表等方面;年度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2.师德考核应根据《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浙江大学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结合教职工年度考核进行,师德考核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中“德”的考核结果

3.年度考核应按照《浙江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根据教职工的岗位职责和要求,由各单位对本单位教职工进行考核。对于人员,各单位应根据国家保密资格标准,同时对其履行保密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等级的评定

1.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师德考核等级为“优秀”的人数比例不超过30%;年度考核等级为“优秀”的人数不超过20%

2.根据《浙江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1)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2)造成重大教学或科研、医疗责任事故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的;

(3)兼职担任辅导员、班主任、德育导师及本科生导师的,工作考核不合格的;

(4)不愿承担学院安排的教学任务或教学工作考核不合格的;

(5)难以适应工作要求,不能完成本职工作的;

(6)各类岗位教师,在考核年度内本人实际完成的业绩低于院系(单位)规定的基本业绩要求的;

(7)当年事假累计30天以上,或累计旷工15天及以上,或连续旷工7天及以上;

(8)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学校年度考核的;

(9)已经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今年仍无明显改进的;

(10)其它可以确定为不合格的。

3.考核年度内违反党纪校规受到处分的,按上级有关规定精神和学校文件处理。

四、考核流程和时间安排

1.个人总结

2018年12月12日至12月20日,事业编制在岗教职工、学科博士后本人登陆“浙江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系统”(http://hrm.zju.edu.cn:8098),在相应栏内填写并提交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劳务派遣人员填写《浙江大学劳务派遣员工年度工作考核表》(见附件4),各附属医院教职工填写医院的年度考核表,各附属医院的学校事业编教职工可登陆系统填报个人年度工作总结。

2.确定等级、推荐先进

2018年12月21日至2018年12月29日,各系(所)进行工作总结、交流和评议后确定教职工的考核等级,在考核等级为“优秀”的人员中遴选院级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在院级先进工作者候选人中遴选校级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其中:院级先进工作者人数不超过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10%,校级先进工作者候选人不超过院级先进工作者总人数的10%)。

各系(所)、各附属医院2018年12月29日之前将考评结果报人事办,具体包括:

(1)各系(所)将事业编教职工和学科博士后考核等级和是否为院级先进候选人结果,录入“浙江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系统”,导出并发送《单位考核情况汇总表》;

(2)各附属医院将事业编教职工和学科博士后考核等级和是否为院级先进候选人结果,填入《单位考核情况汇总表》(模板从浙江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系统中导出)发送医学院人事办。

(3)各系(所)、各附属医院将劳务派遣人员的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结果填入《2018年度劳务派遣人员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5),将excel电子版和签章版扫描件发送医学院人事办。

(4)各系(所)、各附属医院将考核优秀、院级先进工作者和校级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名单按模板(见附件6)将word电子版和签章版扫描件报送医学院人事办。

3.结果公示

经医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医学院将前期单位考核优秀名单,各系所和各附属医院院级先进工作者和校级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名单公示在医学院网站上,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反馈结果

2019年1月12日至2019年1月16日,各单位将考核表打印并经考核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反馈给教职工,其中:考核等级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应同时书面反馈对其今后工作的建议。对于本人的考核结果,教职工若无异议,在考核表相应栏内签名确认;若有异议,由本人在一周内向单位提出申诉;对师德考核、年度考核的复议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书面通知一周内分别向学校师德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诉,学校师德建设工作委员会、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形成的考核结果为考核的最终结果。

5.报送材料

2019年1月10日前各系(所)、各附属医院将单位签名盖章后的《浙江大学劳务派遣员工年度工作考核表》交医学院人事办;2019年1月20日前,各单位将考核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及本人确认签名的事业编和学科博士后考核表,《院级先进工作者登记表》《校级先进工作者推荐表》以及《单位考核情况汇总表》(从浙江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系统中导出,标注考核等级为“基本合格”及以下人员并作情况说明)交医学院人事办。

6.表格归档

2019年1月30日前医学院人事办汇总整理考核表,送档案馆干部人事档案室(玉泉校区行政楼511),由档案馆接收并归入个人干部人事档案。

五、考核的组织和实施

各单位的师德建设工作组(未设立师德建设工作组的单位可由单位考核工作委员会或相应职能的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教职工的师德考核工作。各单位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单位年度考核实施细则并组织开展本单位的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六、考核结果应用

考核结果是教职工合同续聘、奖励、晋职、晋级和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岗位聘任等级调整等的主要依据。

1.师德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在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干部选拔、评奖评优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2.年度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停发下一年度岗位津贴;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的,可以下调下一年度的聘岗等级或岗位津贴标准;年度考核等级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不得晋升薪级工资,不享受一次性年终奖金(第十三个月工资)

七、其他事项

1.对长期在编不在岗工作的人员或虽然在编在岗但主要精力不在学校本职工作上的人员,所在单位要结合年度考核将有关情况上报,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各附属医院将医院教职工(含教编和医编)师德考核结果按模板(见附件7)汇总后于2019年1月30日前报医学院人事办和党委教师工作部备案。

附件:  1.浙江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和服务系统

2.浙江大学校级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3.浙江大学院级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4.浙江大学劳务派遣员工年度工作考核表

5.2018年度劳务派遣人员考核结果汇总表

6.2018年考核优秀、院级先进、校级先进候选人名单

7.2018附属医院师德考核结果汇总表

医学院人事办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