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和个人对推荐人选有异议,均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医学院组织人事办公室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学部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公示受理部门:医药学部办公室(医学院综合楼501)
联系电话:88208271
E-mail:ffsun@zju.edu.cn
附件1:2018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医疗健康领域培养专项培养人员推荐人选(重点资助)情况一览表.doc
附加2:2018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医疗健康领域培养专项培养人员推荐人选(第一层次)情况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