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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秋学期医学院研究生老生注册通知

发布日期:2012年09月06日 16:59 来源: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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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研究生:
    根据校历安排,20122013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老生报到、注册工作安排如下:
1      注册时间:
2012年9月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
注册地点:
紫金港校区:医学院研究生科(综合楼405室,406室)
华家池校区:华家池学生管理中心(茶学楼112室,114室)
2注册须知:
       ⑴研究生老生应当本人持研究生证按时注册,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校的,要事先请假,批准后方为有效,到校后再予补注册。请假研究生补注册时间为9月18日。
⑵在学制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学业的研究生,均要按《浙江大学关于研究生延长修学年限的补充规定》(浙大发研〔2006〕115号),办妥延期手续,并及时注册。
⑶定向生和委培生课程学习已结束、导师同意其回工作单位做科研和论文工作的,应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到学院(系)注册。
需交培养费的研究生,应在注册日前交足培养费,否则不予注册。(详见附件:《2012年秋研究生缴费办法》)
住学生公寓的研究生老生,应在注册日前办妥缴纳住宿费手续,否则不予注册。具体交费办法按宿管中心的有关规定办理。
请在校老生(包括已延期的非在职研究生),在学校指定的银行卡中,按照基本医疗保险与平安综合保险的费用,存入相应金额,如未按时转账,学校将按授权进行补扣款。
3、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注册超过2周的,或请假期满逾期2周以上不到校的,或学制期满未办妥延期超过2周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分别在9月20日后、10月9日后,核实非在职生与在职生的未注册人员情况,将未注册名单在学院办公网公布2周,之后将确认需作退学处理的学生名单提交给研究生管理处。
特别提醒:凡是没有及时注册的研究生,其评奖、岗位助学金发放等将受影响,特别是将不再给予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学年注册,意味着将自动取消学籍,并无法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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