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 学术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陈宜张
副主任:姒健敏 胡 汛
委 员:李 鲁 郑树森 郑 树 彭淑牖 余应年
姜 槐 谢 幸 杜立中
秘 书:燕 红
浙江大学医学院学术委员会工作条例
一、根据《浙江大学医学院行政工作暂行条例》第四条,设立学院学术委员会。
二、本学院院士、长江学者、九级教授、学院院长、常务副院长、党委书记为学术委员会当然委员。学术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由当然委员组织召开,提出增补其他成员。
三、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讨论学院学术水平现状,并提出提高学术水平的建议;
2、讨论并提出医学院学术活动规章制度;
3、审查学科带头人的学术水平与任职资格,评议7-9级岗位候选人;
4、评议“特殊评审”高级职称候选人;
5、审议客座教授、兼职教授任职资格(非例会期间委托院党政联席会审定);
6、审核应聘的校外(院外)高级技术职务人员,学院引进人才的任职资格;
7、听取来自学院内外的学术申诉、意见、建议,并形成决议;
8、讨论学术奖惩事宜并形成决议;
9、学院认为其它需要由学术委员会审议的事项。
四、学术委员会每学期一次例会,根据工作需要,经主任或副主任提议可临时召开。
五、学院组织人事办公室作为学术委员会的秘书处,对会议各项文件进行整理。会议决议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后公布实施。
六、学术委员会每届两年,委员可以连任。任期未满前委员调整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