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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新长城自强助学金是中国扶贫基金会募集海内外政府、机关、团体、企业、公众的资金设立的助学金项目。主要用于帮助高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条例要求受助学生有义务给捐助人寄信,通报是否获得资助以及学习与生活状况。并在获得助学金后与中国扶贫基金会签订自强承诺契约,承诺自强自立,成才报国,并且毕业后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回馈社会。每人每年1840元,一般可连续资助至毕业。
该助学金今年在我校新生中接受推荐48名同学。请每个学院各推荐2名同学,填写《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空白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材料,于9月25日前报送学生资助办公室(白沙综合楼206)。
申请条件:1、家庭经济困难的2005级新生,拟被认定为经济困难生;2、品行良好,没有受过处分;3、愿意在获得助学金后与中国扶贫基金会签订自强承诺契约,承诺自强自立,成才报国,并且毕业后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回馈社会。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05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