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生:
1.有暂借款和欠缴培养费的毕业研究生应当先结清款项,方能办理离校手续。有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研究生,应当归还贷款或签订贷款还款协议(贷款确认书),否则视为未办妥离校手续。
2.毕业典礼后已办妥离校手续并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可在学院领取《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3.于毕业周内凭《毕业研究生就业通知书》到所在校区保卫办开具迁移户口联系单,然后凭该联系单及时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未及时办理者责任自负。在办理毕业研究生户籍迁移工作中遇有困难时可与所在校区保卫处户证室联系。相关辖区派出所联系电话如下:
玉泉派出所-87969706;西溪派出所-88801184;凯旋派出所-86960951;三墩派出所-56301836;武林派出所-87016407 。
因办理出国等原因需要保留户籍的毕业研究生可直接向校区保卫办申请。
医学院学生办
2008-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