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医学院学生办公室及学院督导员的联合审核,初审同意下列人员进入答辩程序(不含课程审核),请初审同意的研究生及时与各系或医院科教科联系。同时请博士研究生务必于下周一(4月7日)前按隐名评阅的要求制作好学位论文,连同隐名评阅书各6份上交医学院学生办公室(紫金港校区医学院综合楼408室,联系电话:88208118)。逾期视主动延期至冬季进行答辩。每位博士生递交学位论文时请将上交的培养手册和实验记录领回。公示名单中未出现的同学请及时将相关补充材料递交学生办公室。
附件:2008年夏季同意答辩研究生名单
浙江大学医学院学生办公室
2008.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