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教育部科学技术奖)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2005年度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推荐工作已开始,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积极推荐。今年推荐的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分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三类,只设立一、二等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推荐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项目的主要论著必须是2004年10月底以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专著,并得到同行学者的相应评价。 2.推荐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项目应已授权发明专利或按发明奖要求进行查新并通过鉴定。 3. 推荐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项目一般应通过鉴定,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并已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应用成果。其中推荐教育部提名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推广类项目需实际应用三年以上;凡曾获部委(省)级(含)以上奖满两年的项目亦可推荐。 二、推荐要求: 1.推荐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的项目,统一填写《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通用版〉(附一), 《推荐书》的规格为标准A4纸,竖装,正文打印或铅印,字体不得小于5号字。每项目《推荐书》和相应附件(鉴定证书、应用或收录及引用证明、经济效益证明、检测报告、查新报告、研制报告、论著20篇以内等)装订成册,一式6套,其中一套《推荐书》和附件为盖公章的原件。另报推荐书正文(不含相关附件)一式2份。同时在每项目推荐书前加一种封面(与奖种一致):《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推荐书(封面格式)》(附二)、《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推荐书(封面格式)》(附三)、《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封面格式)》(附四)。所有推荐项目,请在封面(附二、三、四)的右上端,按中国标准出版发行的国家标准GB/T13745-92《学科分类与代码》填写本成果的三级学科类别及其代号。 2.每一推荐项目还应填报《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推荐简表》(附五),一式三份(不必装订到全套材料中)。 3.推荐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推广类)的项目还应填报《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推广)项目推荐附表》(附七),并与申报材料一起装订。此表不得遗漏,否则视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 4.已获省部级一、二等奖奖励,拟推荐2006年度国家科技奖励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按有关要求可直接填写《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及有关附件,一式四份(其中原件一份,不必另附封面),且标明属直报项目。 5.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规定,凡推荐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必须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否则教育部不受理。成果登记须提交《科技成果登记表》(一式二份)和数据软盘,《科技成果登记表》从《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简易版)》(见附件)中产生,登记表及软盘于6月27日前报校科技部成果办。统一寄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批准后获取成果登记号。 三、推荐时间: 请各学院(或完成者)于2005年6月30日前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初稿(打印件)送成果办一份,经审查修改后,正式材料和《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管理系统》(见附件)备份软盘一份,于7月8日前交成果办。 每项推荐项目的评审费为300元(含直报项目),成果登记费每人35元(人数与奖励推荐书完成人员一致),请各学院将课题经费卡号和负责人姓名统一汇总,由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于7月8日前交校科技部成果办,统一汇至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附: 1.《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简易版)》(在校科技部网页→表格下载→成果办)。 2.(附一)《国家科技奖励推荐书》(通用版)和填表说明(在校科技部网页→表格下载→成果办)。 3.(附二、三、四、五)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封面格式及推荐简表(同上途径) 4.《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管理系统》www.cutech.edu.cn(或从校科技部网页→表格下载→成果办) 5.填表注意事项
校 科 技 部 2005年6月16日
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填表注意事项
1.每个完成单位都必须填写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排序前后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2.每位完成人员都必须填写主要完成人员情况表,前后次序一致,并由本人签名。 3.申报自然科学奖:①论著必须是2004年10月底以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主要完成人员需附有论文。②在国外发表的文章要注明国内所在单位,由中外学者合作完成的论著,中国学者应为主要研究者,并由国外学术机构或人员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并同意在中国报奖。③收集文章不多于20篇。 4.申报技术发明奖:①每个申报人必须有一个独立的创新点,且一个创新点不能二人同时共用。②须附有发明专利证书或由指定的查新单位出具的查新报告(查15年的科技文献)。③未获得发明专利的要有鉴定证书(附研究报告)。④主要完成人员不能超过6位,否则需公函说明情况。 5.申报科技进步奖(应用类和推广类): 应用类:①一般应通过鉴定并实际使用一年以上,附鉴定证书及完整的研究报告。②经济效益证明须盖财务专用章,社会效益也须盖公章。 推广类:①必须填写项目推荐附表并与推荐书和材料装订成册一式8份。②已获部委、省级以上奖的项目需获奖满两年并推广应用三年以上(含三年)。 6.报送材料:每申报项目需交6套完整材料(其中一份原件)及2份不带附件的推荐书,3份项目推荐简表;直报项目交四套完整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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