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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5年“惠普奖学金”推荐工作的通知

2005-06-01 星期三   [ ]



 
   美国惠普公司今年第三次在中国大陆设立“惠普奖学金”,为了做好该奖学金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和专业范围:
    从事计算机(计算机学院含软件学院)、信息技术科学(信息学院)、生命科学(生命科学院、医学院、药学院、农学院、动科学院、生仪学院等相关学院)的优秀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推荐名额及奖励方式
1、推荐名额分配:生命科学院、软件学院优先推荐,根据我校学科分布情况,本次学校推荐惠普奖学金名额分配如下:软件学院2名、计算机学院2名、信息学院2名;以下学院在从事生命科学研究的学生中推荐:生命科学院2名、医学院 2名、药学院1名、农学院1名、动科学院1名、生仪学院1名,学院汇总后应将申请人按综合成绩排序。
2、奖励方式:项目院校将获赠“惠普奖学金”纪念银牌。获奖者将获得人民币10000元/人的奖学金和定量制作的“惠普奖学金”银牌及奖励证书。
三、候选人条件: 
1、热爱祖国,勤奋好学,品学兼优。
2、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成绩处于所在班级前10名。在同等条件下,计算机专业成绩优秀、曾获惠普专业认证证书的优先考虑。 
3、候选人应由所在院(系)择优推荐;学校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四、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人应填写“惠普奖学金”申请表(从http://csc.edu.cn网上直接下载); 
2、加盖学校或院(系)印章的大学在校期间完整的、正式的成绩单(必须包括计算机专业)复印件; 
3、本科生另需附一份详细的个人简历; 
4、研究生应提交课题研究报告。 
附件不全或不规范的申请材料将直接影响奖学金的评选。 
五、截止日期: 
    学院推荐工作截止至6月23日;汇总后,6月25日前,本科生推荐表交至学工部(行政楼427室),研究生推荐表交至研工部(教11-221室)。 
    申请“惠普奖学金”候选人名单由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研究生申请者如获得2005年“惠普奖学金”不影响申报“竺可桢奖学金”,奖学金是否兼得由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05.6.1 
责任编辑:ji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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