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为做好2007-2008学年本科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的意见,2007-2008学年本科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评定,除竺可桢奖学金等荣誉特别高的奖学金以外,其他均下放到各年级。学院根据各类奖学金的来源以及各系参评学生人数,将评奖、评优名额分配到各系,由各年级具体组织评审及推荐。各年级要在学年小结的基础上,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
一、 关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
1、 奖励标准: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奖学金与竺可桢奖学金、外设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在评选中,荣誉可以兼得,奖金不可兼得。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2.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5)2007-2008学年被预评为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及以上;
(6)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3、评选要求:
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具体见附件1,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请各年级于10月9号前将学生填写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审批表一式一份,正反打印,国家奖学金年级汇总表(附件3)上交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今年国家奖学金评定中,直接在优秀学生二等及以上评选,不像去年一样顺延。
二、 校设奖学金、荣誉称号和外设奖学金的评定
校设、外设各项奖学金名额见附件1。
1、 外设奖学金原则上在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的学生中评定。外设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奖励名额和奖励金额根据设奖要求而定。请申请外设的同学认真阅读相关评审条件,见附件4。
2、 先进班级为班级总数的10%,请各年级控制好申报数目。
3、 优秀学生干部比例为6%,请不要超标!凡是被申请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都必须获得校设奖学金,德育为优秀。在校级学生组织和社团担任学生干部的学生参加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由各年级统一上报,学院统一审核上报学生处(不占各年级名额)。
4、 各年级应对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进行通盘考虑,同时将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初评名单递交年级评奖小组审核,充分征求班主任和学生意见。
5、 在学院预公布年度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名单1周内,如有异议,经核实可调整。
6、 请各位辅导员务必认真审核同学的申报材料,无关的材料一律不要附上去。院系辅导员推荐意见一栏不能简单写“同意申请”。
请各年级于10月13日将各类校设、外设奖学金评奖材料前上报学院。各类报奖材料应包括如下:
1)数据库文件:(电子稿) 学生奖学金表(附件5),学生荣誉称号表(附件6),综合测评表(附件7);
2)外设奖申报材料:
外设奖学金登记表(文本稿),一式两份,请正反打印,并以黑钢笔填写,见附件8;
外设奖学金年级汇总表(电子稿),见附件9;
3)单项奖学金申请表,文本稿,一式一份,见附件10;
4)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文本稿,一式一份,见附件11;
年级优秀干部汇总表,电子稿,见附件12;
5)先进班级申报材料: 申报先进班级的需撰写先进班级事迹材料一份(文本稿和电子稿),并上交《浙江大学先进班级评审表》见附件13(电子稿和文本稿)
医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08.9.2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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