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银行系统更新的需要,于2004年,2005年,2006年在中国银行贷过款的学生(07年贷款的学生不需要)需签订《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期限确定协议书》(附件1)。此期限确定协议关系到学生还款计划的制定,包括还款时间、还款期限、和还款利率等。国家助学贷款中心前段时间已组织过此项协议的签订活动,但还有一部分学生未能及时签订(未签名单附件2),为确保每位学生的利益,请还未签过的贷款同学及时前往签订,请相互转告,以免错过。请同学带上黑色水笔,下载协议书,一式一份,按样表(附件3)要求填写,请务必在6月13号之前到紫金港校区国家助学贷款服务中心完成签约。
注意:
1、未签名单为第一次要求补签的名单,若在补签通知后确实已经签过的同学无须再签该协议;
2、2004年贷款的学生中若是应届生且已签过展期协议或还款协议的同学无需再签此项协议,若04级毕业生尚未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的签订,请关注相关的通知,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毕业手续的办理;
3、以合同为准,同学每签订一份国家助学贷款的合同(续签的不算)就需要签订一份《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期限确定协议书》。
紫金港校区国家助学贷款服务中心相关信息:
办公地点:小剧场206室(电话: 88206282转贷后部)
值班时间:10:00—-5:20 (端午节放假照常值班)
党委学生工作部
国家助学贷款服务中心
2008年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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