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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2009学年学费补助和校内无息借款工作的通知

2008-05-27 星期二   [ ]

 经研究,2008-2009学年学费补助和校内无息借款工作将于近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自2008523日开始,截止时间200866日。

二、申请条件:

   医学院2004-2007级全日制本科生。

1 学费补助申请条件:

1)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家庭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
2)其他国家文件规定或学校规定的应给予学费减免的学生。   

2 校内无息借款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浙江大学全日制在读本科学生。

2)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良好。

3)学习努力,学习态度端正。

4)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生,或因突发事件造成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

三、申请金额和比例

1 学费补助每学年的申请金额不超过4800元。

2 校内无息借款每学年的申请金额不超过2000元。全校享受校内无息借款的学生比例不超过在校本科学生总数的3%,由学工部酌情调整。

四、工作程序

1 66日前,学生本人到所在学院提出申请(交年级辅导员),填写《浙江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一式两份)

2、学院根据条件在申请表上审核盖章,并汇总报表《浙江大学2008-2009学年学生学费补助名单》和《浙江大学2008-2009学年学生校内无息借款名单》(见附),由学院分管副书记签字,盖章。

3、学工部审定,确定学费补助和校内无息借款名单。并于200891日前通过计财部打卡发放资助款。

 

                                                           

附件:《学费补助以及校内无息借款学院汇总表

浙江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

 

责任编辑:maz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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