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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第二批)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09日 10:11 来源: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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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2023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目前已经完成第二批申请人的校内材料初审工作,即将进入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及书面材料收取阶段。请各位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申请系统进行申报,并准备书面申请材料(申请人名单请见https://yjsybg.zju.edu.cn/2023/0508/c61861a2754055/page.htm)。

2023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被推荐同学请加入2023浙大国家公派报名QQ群(群号:565513304,加群密码“求是创新”),进群后请修改群名片为“姓名+派出国别+派出学校”,为保证群内学生隐私,群主会定期清理无关人员。请注意关注群公告和群文件。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进度安排

具体工作安排请详见附件工作流程(附件6)

(一)学校推荐名单公布后至5月31日晚24 时前:被推荐人完成留基委网上报名和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学院报送最终申请材料电子版(第二批)

1.拟推荐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被确定为最终推荐人选。最终推荐人选在留基委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s://sa.csc.edu.cn/student)完成网上报名后,导出并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申请表》,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出国(境)模块-“状态查询”页面,勾选对应的“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记录”,上传《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扫描件PDF格式)。

2.被推荐人5月30日前向学院递交一整套纸质申请材料(按照申请材料清单顺序(附件3)准备一套申请材料,不要用订书钉,请用长尾夹夹住,首页清单左上角填写“序号”,序号见https://yjsybg.zju.edu.cn/2023/0508/c61861a2754055/page.htm

3.学院将高水平项目第二批推荐学生的以下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后命名为“XX学院(系)-2023高水平项目(第二批)最终申请材料发送至yjsy_pyc@zju.edu.cn:每位学生以“推荐序号-姓名”(示例:联培博士1-张三)命名建立一个文件夹,内含1)姓名-国内导师推荐信PDF格式,原则上一页);2)姓名-单位推荐意见表WORD格式,模板见学校通知的附件,用于受理单位网上填写推荐内容,和留基委系统导出打印递交的纸质表格不一样)。

 

(二)6月7日17点前:学院复核并上传单位推荐意见表

学院收取申请人纸质申请材料复核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留基委系统导出并打印空白表,带条形码,在“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出国留学申请的具体意见”处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公派研究生项目”页面对应附件处上传推荐学生的《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扫描件(PDF格式,带条形码)

 

(三)6月12日前:研究生院审核网上报名信息,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四)6-7月: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材料审核、专家评审。

 

(五)7月:基金委录取。

1.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

2.自行下载打印录取通知及录取材料。

3.中外合作奖学金的录取结果需与外方确认后陆续公布。

 

(六)被录取学生派出归档申请材料。

1. 录取后至次年12月31日,被录取学生签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2. 学院将被录取学生的申请材料按照《学院(系)研究生外事档案归档要求》递交学校西溪档案馆留档。

 

二、需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和整理办法

(一)申请人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套

请严格按照附件材料清单要求在5月30日向学院提交一整套纸质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严格按附件申请材料清单的顺序整理整套材料用长尾票夹夹在一起,不要用曲别针、订书针等装订。请将附件的申请材料清单放置在申请材料首页,并在申请材料首页清单左上角填写“序号”(推荐序号见https://yjsybg.zju.edu.cn/2023/0508/c61861a2754055/page.htm)。

(二)请特别注意按要求及时准备和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申请表、《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单位推荐意见表》、国内导师推荐信。

1.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申请表》被学校最终推荐的申请人需在留基委规定的正式报名时间内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完成网上报名完成留基委网上报名提交后导出并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申请表》,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出国(境)模块-“状态查询”页面,勾选对应的“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记录”,上传《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扫描件pdf格式)。申请人需在申请表的“申请人保证”栏中手写签名提交打印后将在申请表右下角生成条形码,如有修改再次打印条形码将变化,因此纸质材料提交学院后不能再进行网上修改

2.5月31日晚24时前,学院将高水平项目第二批推荐学生的以下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后命名为“XX学院(系)-2023高水平项目(第二批)最终申请材料发送至yjsy_pyc@zju.edu.cn:每位学生以“推荐序号-姓名”(示例:联培博士1-张三)命名建立一个文件夹,内含1)姓名-国内导师推荐信PDF格式,原则上一页);2)姓名-单位推荐意见表WORD格式,和留基委系统导出打印递交的纸质表格不一样)。

三、特别提示

1. 请各位同学登入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前,请仔细阅读附件《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使用指南(研究生类),进行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请时,务必认真填写检查后再提交打印;提交打印后将在申请表右下角生成条形码,如有修改再次打印条形码将变化,因此纸质材料提交后不能再进行网上修改

2. 申请人请按附件申请材料清单顺序准备一套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导师审核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的中文翻译件。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如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渠道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合作渠道规定的要求递交申请材料。

3. 申请人本人需在5月30日前向所在院系提交一套书面申请材料。如本人因极特殊原因无法到场,须提供本人手写签字的委托书加本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须写明XXXXXXX原因,本人无法亲自到场提交国家公派研究生申报材料,本人自愿承担由于非本人提交材料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571-88981407,邮箱:yjsy_pyc@zju.edu.cn

医学院咨询电话:88208123,邮箱:yingjingjing3209@dingtalk.com

 

医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023年5月9

相关链接:

1. 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网址

2.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

3. 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

 

附件:

1.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模板(学院用,至少组织二位以上专家,不要盖章,单面打印).doc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国内导师推荐信模板(供参考,一页,提示内容请删除).doc

3.2023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doc

4. 出国留学单位推荐意见表填写说明(书面材料递交留基委导出带条形码的版本).pdf

5.2023-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后台填报内容模板(表头根据本文件填写,发送word版到yjsy_pyc@zju.edu.cn).docx

6. 工作流程.pdf

7.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使用指南(研究生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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