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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医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含复试安排及调剂信息)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30日 0:07 来源: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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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医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我院将以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改革,切实稳妥做好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医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李晓明、夏标泉        

副组长:柯越海方向明、陈周闻、徐凌霄

员:  巍、王红妹、周煜东、虞朝辉、项美香、黄 

吴瑞瑾、毛建华、谢志坚、应颂敏、楼建晴、吕黎江、

蒋笑莉、王新宇、陈国忠、金 敏、王晓莹、杨国利、

胡振华、陈  超、宋琦琳

申诉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571-88208025   E-mail:chch5500@zju.edu.cn

各院系/学科学位点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组织各学科的复试工作;各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成立复试考核小组进行复试考核。

二、招生计划及复试考核办法

为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聚集,学院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钉钉(DingTalk)双机位视频形式。请进入复试的考生使用“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中填写的手机号注册钉钉账号,如手机号申请变更请参见附件1流程;复试相关信息将通过“钉钉”发布。

医学院复试时间安排在4月30日-5月6日(详见附件2),学科复试安排由相应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确定,具体时间将会通知到每一位进入复试的考生,请务必保持手机联系畅通。各学科招生计划见附件3,之后录取计划如有微调,以实际录取为准。目前尚有部分计划指标未下达,具体可咨询各学科学位点。

复试要求:

1. 初审通过且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复试(含博士普通招考考生和申请硕博连读考生)。

2. 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2)各博士生招生委员会可根据学科自身特点组织复试,对考生的知识背景、专业素质、科研能力、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逻辑、创新能力、文献查询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可要求考生报告有关情况,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科研成果(考生须提交近三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复印件),对拟从事的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和理由等。

3. 复试包括专业课考试和面试。专业课考试由各博士招生委员会负责,安排在面试前进行,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应少于30分钟。

复试成绩(百分制)=专业课成绩×30% + 面试成绩×70%

综合成绩(百分制)=复试成绩

4. 复试程序:资格审查→确认选导意向→复试→产生复试成绩→形成综合排名 →确定拟录取名单→确定录取方式、导师及专业、学位类型(学生签定意向书)

三、资格审查

所有获得复试资格的博士普通招考考生须按时参加各学科的资格审查,包括提交初审材料的原件供复核(视频审查),并在“钉钉”中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应届生的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保证书;往届生的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在线认证报告;国(境)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如为在读博士研究生,应出示培养单位同意报考意见;

4)现役军人应出示所在军区政治工作部门同意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证明;

5)报考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还须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相应专业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四、调剂

医学院不接收本校其他院系的普通招考考生调剂。原报考专业无法录取的优秀考生,可申请调剂至院内缺少生源的相近专业。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向原报考学科提出申请,并填写《浙江大学医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院内调剂申请表》,由原报考学科及申请调剂学科负责人签署意见,经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审批后进行。

五、录取办法

学院根据各博士招生委员会综合评定考生的初审成绩、复试成绩及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按时上报,经研究生招生处批准后由学院(系)于规定时间在网上进行公示。

1. 录取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初审成绩符合学院复试要求。

3)复试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课考试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体检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学院根据考生综合测评情况和招生指标择优录取。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高校支援计划考生除满足以上(1)-(5)条件外,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讨论,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择优录取。

2. 所有录取考生的录取资格只在录取当年有效,应届毕业生在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根据学院有关规定,考生在选择专业、学位类型后,因牵涉到学制、培养计划、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等环节,如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改专业、学位类型。

六、体检

考生(含直博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项目一般应包含:内科、外科、五官科、眼科、身高体重、血压、血液检查(肝肾功能)、胸片等。体检表于6月5日前寄到医学院研究生教育办(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浙大紫金港校区医学院综合楼602室  收件人:邢老师 邮寄电话:0571-88208118),体检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学院联系。

七、其他说明

1.除资格审查材料外,各学科可以要求考生提供复试录取所需的其他材料。

2.考生拟录取后安排调档和政审,非应届生请于6月上旬前完成(具体要求详见调档函和政审表,拟录取名单以学校研招处网上公布为准)。

3.定向生签协议:拟录取为定向生的考生须签订相关协议,具体时间学院另行通知。

 

附件:1.医学院关于2022年普博招生复试考生申请更改手机号 的说明

2.医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安排信息(待更新)

3.医学院2022年各学位点博士生招生名额分配表

附件1:医学院关于2022年普博招生复试考生申请更改手机号的说明.pdf

附件2:医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各学位点复试安排(更新中0506).pdf

附件3:医学院2022年各学位点博士生招生计划分配表.pdf

 

浙江大学医学院

2022年4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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