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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关于2021年博士生中期考核、年度考核及 岗位助学金调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9日 15:26 来源: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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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各临床医学院、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222号)和《浙江大学关于完善博士生岗位助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大发研〔201481号)文件精神,开展博士生中期考核与岗位助学金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士生中期考核

1、考核对象

2020级普通博士生、2019级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进入博士阶段一年后学

生;另外,已经达到中期考核时间要求,因为各种原因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生,或没有通过第一次中期考核、申请参加本次考核的博士生(此两类学生务必请在中期考核汇总表备注栏加以说明)

2、考核内容

学术学位博士生中期考核由核心课程考试(20%)、研究能力评估(70%)和思想政治评分(10%)三部分组成。专业学位博士生综合考核由核心课程考试(10%)、研究能力评估(40%)、临床技能评估(40%)和思想政治评分(10%)四部分组成。

各项评估均有单独评分细则,具体请见附件5及附件6

3、考核方式

核心课程考试在所修学期末进行,由学院统一组织,并提供成绩信息,课程未修完者可申请缓考,原则上只能缓考一次。思想政治考评由各临床医学院/系负责教学和思政管理的老师进行赋分。研究能力评估和临床能力评估由各系或学位点成立博士生指导小组和专家考核委员会对其进行面试评分,每位博士生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核小组提问5-10分钟。

4、等级评定

中期考核结果主要分优秀(前20%)、合格与不合格三级。核心课程考试成绩、研究能力评估、临床能力评估及思想政治评分成绩单项未达到合格标准,即视为考核不合格。

5、上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博士生,可申请参加今年该部分的重新考核。经重新考核仍不合格的博士生,应予分流,即淘汰或转为硕士生(其中直接攻博研究生转硕士生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此次考核不合格的博士生,可申请参加下学年该部分的重新考核。

6、因涉及岗助金调整,中期考核实行网上操作,博士生必须登陆“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在中期考核界面录入相关信息(个人信息、学科考核小组名单)。经过导师审核、学科审核、院系审核后,由系统导出考核结果报研究生院。学校会根据系统导出《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结果进行助学金调整及优博岗助分配,并存入博士生学业档案,请各位博士生认真填写,导师及学科学位点及时审核,慎重对待。(若博士生系统中未提交中期考核申请,或导师、学科未审核,岗助金将不予调整。)

 

二、博士生年度考核

1、考核对象

已通过中期考核的学制内博士生

2、考核内容

科学学位博士生年度考核由研究能力评估(90%)和思想政治评分(10%)两部分组成。专业学位博士生年度考核由研究能力评估(45%)、临床技能评估(45%)和思想政治评分(10%)三部分组成。

3、考核方式

研究能力评估、临床技能评估和思想政治考评方式同中期考核

4、等级评定

年度考核结果主要分优秀(前20%)与合格两级。

 

三、博士生岗位助学金调整

1、调整对象:

2018-2020学制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发放标准:

博士生岗位助学金由学校出资和导师出资两部分组成。中期考核前为2050

/月(导师出资500/月,学校出资1550/月)。中期考核合格后,调整为3150/月(导师出资800/月,学校出资2350/月);未通过中期考核但仍保留博士生资格的按照考核前标准发放;未通过中期考核且不再保留博士生资格的不再发放博士生岗位助学金。通过中期考核后进入年度考核的博士生,按3150/月发放,其中导师及学校出资标准不变。

    通过本次中期考核的学生,从20219月份开始调整岗位助学金发放标准,

申请延期考核和再次考核的学生从考核通过之月起调整发放标准。

3、博士生优秀岗位助学金

学校设立博士生优秀岗位助学金对品学兼优、潜能突出的博士生进行激励。

参评人员为所有已通过中期考核(合格)的正常学制内博士生,博士生优秀岗位助学金根据中期考核和年度考核成绩总排名进行评选,评选比例为参评人数的20%,评定等级为“优秀”,资助金额为10000/人,一次性发放。

注:科研业绩必须以浙江大学署名认定;休学学生、定向少民、委培学生、

港澳台生、留学生不参与评选,也不计入评选基数,公派出国学生可参与评选;优秀岗位助学金与其它奖学金可兼得。

4、调整方式和比例:

学院考核委根据各学位点参评博士生人数及上报考核结果,原则上按20%的比例确定优秀岗位助学金名额及名单,并最终审核。中期考核及年度考核评定

为“优秀”的博士生,除获得普通岗位助学金调整外,学校给予发放博士生优秀岗位助学金(资助金额为10000/人,一次性发放)。

 

三、考核日程安排

1. 1029日前:中期考核的博士生登陆系统填写中期考核表后导出(同时请导师审核),年度考核的学生填写年度考核表;同时提供专业学位培养手册原件及文章、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各专业的博士生将上述材料交至各个学位点,基础医学、公共卫生、转化院、遗传所各专

业将材料交至系办。

2.1029日前:各系或学位点成立专家考核委员会{要求由5位以上具有正

高职人员组成,其中至少2人为外聘专家(非浙江大学),且外聘专家须为高水平医学院校的博士生导师},并将考核专家名单汇总表(附件11)上报学院,由学院研究生科网上公示并安排考核督导。

31110日前:各系或学位点组织考核,学位点(系办)秘书完成中期考核网上审核,并根据考核成绩排序,填写中期考核汇总表,中期考核与年度考核成绩排序汇总表。将所有纸质考核材料(博士生中期考核表、年度考核表、汇总表附件9、附件10)交系办、科教科,统一交至医学院研究生教育科602室(注:专博的培养手册科教科检查通过即可退还学生,不用上交学院)。汇总表电子稿发送shasha121@zju.edu.cn

交叉学科博士生中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由学院研究生科统一组织,请各系/学位点通知相关研究生做好准备,关注交叉学科考核通知,联系人:应老师 88208123

4.1115日前:学院考核委审核各系或学位点上报的中期考核及年度考核结果,核对系统导出的中期考核结果,确定岗位助学金调整及博士生优秀岗位助学金名单,公示并报学校研究生院。

 

四、提交材料清单

1.科学学位博士生材料:

博士生中期考核表(系统导出)或年度考核表       一份

文章、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一份

 

2.专业学位博士生材料:

博士生中期考核表(系统导出)或年度考核表             一份

专业学位博士生培养手册(科教科检查后退给学生)    一份

文章、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一份

 

3.基础、公卫、转化院、遗传所、临床各学位点上交材料:

考核专家名单(附件11)电子版(1029日前);

博士生个人材料:中期考核表(年度考核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中期考核汇总表(附件9)、中期与年度考核成绩排序汇总表(附件10)纸质版各一份,考核专家组长或学位点负责人签字;电子版各一份发至邮箱。(1110日前)

 

四、注意事项

1. 各院系、学位点必须严格按照考核总成绩排序,不得有并列排名

2. 由于涉及博士生毕业及助学金调整,公派出国学生也可参加考核。其课

程成绩由学院提供,研究能力及临床能力考核具体方式由各考核小组确定。可选

择实时视频方式进行,也可由研究生本人准备材料请他人代为答辩。如学生本人

自愿,也可申请缓考。

3.如因私人出国、休学等原因无法如期参加当年中期考核或年度考核,由博

士生本人提出申请,经院考核委同意后可延期考核。

4.博士生中期考核为博士培养的必要环节,中期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进入毕

业审核程序。

5.未尽事宜,请咨询:医学院研究生科张莎88208115

 

医学院研究生教育科

20211019


附件1 医学院关于2021年博士中期考核、年度考核及岗位助学金调整的通知.docx

附件2 医学院博士生中期考核实施方案.doc

附件3:考核名单已发各学科系

附件4:优博岗助名额已发各学科系

附件5 博士生中期考核评分表及评分细则(学术型)修订.docx

附件6 博士生中期考核评分表及评分细则(专业型)修订.docx

附件7 博士生年度考核表(学术型).doc

附件8 博士生年度考核表(专业型).doc

附件9-11已发各学科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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