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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对象培训班】关于2020年第一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开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08日 15:21 来源: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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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临床医学院、各系所、学生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各支部:

根据党校的工作计划和要求,2020年第一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将于2020428日开班,医学院分班名单及联系方式见后续通知。

一、时间安排

1.请各临床医学院、各系所、学生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各支部将参与本次培训班名单核对后,415日前发送至zjuyxzq@163.com。报名表模板见附件1

2.学员注册:416-17日。全体需参加本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学员完成网上报名注册。操作方法见学生操作指南(附件2);

3.集中教学环节:428-510

4.院系教学环节:515日前(请关注后续通知);

5.考核环节:5月中旬(最终时间以通知为准)

二、培训形式

根据发展对象培训要求,本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环节包括学校层面的集中教学、院系层面的教育培训与全校统一的结业考试。

考虑到学校防疫工作整体要求和学生返校情况,本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集中教学和结业考试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大学生网络党校平台”(http://www.uucps.edu.cn)组织实施。学员在指定时间内通过手机号登录该平台即可参加学习,同时也可下载大学生网络党校的移动客户端(学习公社APP)随时登录学习。

注意:“大学生网络党校平台”学校将根据报名名单统一进行注册,学员只需等待通知,后续通过手机号和初始密码登录即可。

三、培训内容

1.课程内容主要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和国史教育、党章党规和党的基本知识、理想信念教育、党性修养提升等方面。

2.自学资源:《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辅导教材》电子版;另外鼓励学员利用人民网(http://www.people.com.cn);新华网(http://www.xinhua.org);浙大党校网站(http://zddx.zju.edu.cn);中共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微信公众号(共产党员,微信号:gcdyweixin);浙大党建微信公众号(微信号:EZhejiangUniversity);学习强国APP、学习公社APP等学习平台开展日常学习。

四、考核要求

为了保证培训质量,本次培训总学时不少于24学时(45分钟/学时),经考核合格后,由党校统一发放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证书。

1.集中教学环节:学员在培训期间须完成不少于10学时的必修课程学习和6学时的选修课程。

2.院系教育培养环节:包括组织学员实践教育、小班学习讨论和主题分享、联系人谈心谈话等,不少于8学时。

3.结业考试:采用在线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培训要求

1.学员应端正态度,认真接受培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素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考勤制度,完成各环节相应的培训学时的学习。

2.学员须参加结业考试。各项培训环节考核均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

3.在整个培训环节中,对有不诚信行为的学员,一经发现,作不合格处理,并建议其所在党组织取消其发展对象资格。

 

注意事项:

1.参与本次发展对象培训班的学员应为各支部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至少满一年且积极分子培训班已结业)。

2.根据党校培训要求,学员应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考勤制度,不得无故缺勤。无故缺勤者不予结业。

3.其他培训班相关内容请点击:

http://www.youth.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346&object_id=210657

4.此次培训班名单及各分班群钉钉二维码见后续通知。

5.其他系安排的活动另行通知,如有相关问题,请咨询各班班主任,或医学院学工办邓老师88208212

附件:

附件1-【医学院】2020年第一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报名表.xlsx

附件2-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管理系统学生操作指南.pdf

分班名单及钉钉群二维码:

【医学院】2020年第一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分班名单.xlsx

发展对象培训班钉钉群.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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