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站  | 

当前位置:首页  医路同行  政策法规

关于毕业生签约与违约流程有关事项的规定

发布日期:2011年12月06日 9:56 来源:作者:wsh
打印 | 关闭
阅读次数:2700

 

关于毕业生签约与违约流程有关事项的规定
 
一、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流程:
    同学在签约前,首先应审视自己在专业、特长、兴趣发展等方面是否与该单位的企业文化、岗位要求等相匹配。慎重决定后,按以下流程办理:
    1. 学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签署本人应聘意见。
    2. 用人单位填写单位相关信息,签署招聘意见,并盖章。
    3. 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事部门(人才交流中心)盖章。因为落户、档案等原因,就业协议书需要有直接落户权力的部门盖章。下面例举部分城市的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
    a) 杭州市:
        i. 杭州市属单位一般需要到单位档案挂靠所在区人才交流中心或杭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盖章,然后到杭州市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hzbys.com/)上登录注册,凭《就业协议书》到杭州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区属单位和委托区人才中心人事代理的单位到各区人才中心)领取《杭州市毕业生接收函》。并一并返回学校,作为学校派遣的依据。
       ii. 到省厅级单位、省电力公司、省移动、省级银行、省电信、高校等等设人事处的单位,人事处盖章即可。
       iii. 部分单位档案挂靠在省人才交流中心和省教育发展中心的,省人才交流中心或省教育发展中心盖章即可。
    b) 宁波市:省市属单位以及委托市人才中心代理的企业到市人才交流中心盖章,其他单位到所在区人才交流中心盖章即可。
    c) 上海市:需到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中心申请落户手续
    d) 北京市:需到北京市人事局申请进京指标。
    e) 深圳市:需要深圳市人事局的接收函。
    f) 其他地区的主管部门请参照上面的办理,应向具体签约单位询问。
4. 已签约的毕业生在浙江大学办公网上,通过浙大通行证登录进入就业网,按要求完成协议书录入,并据此开具就业报到证.
5. 完成协议书录入后及时将《就业协议书》和《接收函》交学院负责就业的老师签字并加盖浙江大学的就业专用章。
    6. 签完的协议书,一份返回用人单位,一份给学生,一份给学院。
       二、关于违约:  
    签协议是非常严肃的事,学校严格控制毕业生违约,为了让同学再三衡量利弊,原则上签约后一个月内不受理违约手续。毕业生由于个人原因需要违约的,需按下列手续办理:
1. 材料准备:
(1)新单位同意接收的函件;
(2)原签约单位书面同意解除协议的函件;
(3)本人要求违约的书面申请;
(4)三方就业协议书。
2. 填写违约审批表,附上上述四个材料,交学院负责就业的老师。
3. 通过浙大通行证登录进入就业网,在网上按要求递交违约申请。
4. 学院分管就业的副书记在网上对违约申请进行审核。
5. 到学院负责就业的老师处领取新协议书。
6. 要求违约的毕业生对所递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后果自负。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校纪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处分。
打印 | 关闭